各校区基层工会、各级组: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倡导高尚师德,不断深化集团教育行风建设,推进学校、集团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一批集团首届“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两校区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受到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师德标兵候选人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事迹要突出,要求必须为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
三、评选方法:
1.自主申报。
2.组织推荐。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集团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集团总校长吴亚娟任组长,两校区副校长任组员。
由各校区工会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2.做到科学有序。各校区要正确把握评选标准和要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做到严谨、规范、公开、公正,所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要真实,成绩要突出。
3.各校区要把评选活动与“厚德修身、大道树人”品牌活动相结合,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让推荐过程成为树立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树立高尚师德的过程。
五、时间安排:
1.9月4日,公布评选方案,自主申报;
2.9月6日,自主申报截止。
3.9月7日,公示名单。
附:
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首届“师德标兵”申报表
单位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职称 | ||||||||
政治面貌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简 要 事 迹 (认真填写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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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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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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