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观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和《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教人【2009】3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工作的具体实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引领教师以绩效为导向,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多作贡献;以博大的胸怀,志存高远,正视得失,力戒功利狭隘。
2、绩效性原则:
以德为先又注重实绩,关注过程又突出成效,激励先进又激发团队,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倾重,力戒平均主义。
3、可操作原则:
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相对公平,程序规范,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力戒繁杂琐碎。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界定:
1、范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时间: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有关岗位津贴等全年按十个月核算(除7、8月暑假)。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属性:
1、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总量核拨(其中三分之一要求仍由我校在预算外经费中充担)。
2、属性:与主要体现个人资历、能力和履行基本职能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划归个人工资卡)相比,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的是工作强度、责任和实际业绩等,更具有奖金、津贴等属性,且具有动态性、激励性、一次性等特征,主要解决的是打破“干多干少、做好做坏、责大责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格局,提倡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倾重。30%这一比例,不应当理解为是个人工资中固有部分的提取,而是上级部门编列财政预算、核拨每所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总量的一个执行标准,是缩小校际间收入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及标准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中队辅导员)津贴:300元/月(班主任工作实行月考核制,考核合格,根据班容量实际,按月造表发放。实发班主任津贴=300×班级实际人数÷校平均班容量。班主任工作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分别扣减1/3和1/2班主任津贴,并不能继续担任班主任职务。晨会课、班队活动课等有关班务管理性质的课纳入班主任工作,不计入课时数。(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职务津贴:
(1)中层正职:500元/月;副职:400元/月。同时担任班主任的中层正职为300元/月,中层副职为200元/月。中层干部兼任其他管理岗位的,多一职每月增加20元。
(2)其它岗位:行政财务出纳员300元/月,食堂出纳200元/月;卫生保健员、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80元/月(身兼多职的不叠加,每增加一职加20元/月);通讯报道按篇数计发,20元/篇。对规定上传武进教育网的教育随笔、学生作品参照通讯员报道津贴执行。
(3)年级组长、办公室负责人:60元/月(身兼多职的不叠加,多兼一职增加20元/月)。
(4)学科组长、备课组长:40元/月;(身兼多职的不叠加,多一职增加20元/月)。
职务补贴对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失职的,要酌情减发。以上津贴全年均按10个月计发。
3、集训补贴:
(1)学校田径、足球、绳毽、合唱、舞蹈、车模、航模、数棋、机器人、美术等常年训练的教练员享受训练补贴150元/月(含赛前训练);教练要确保每天1小时的训练时间,必须是利用学生课余时间,不得挤占学生的上课时间,训练要有计划、有记录、要确保每次训练的质量。假期训练每天50元(含住宿等管理),半天25元。其它队假期训练参照执行。
(2)其他校级队赛前集训补贴:5元/课时(由具体负责人凭训练记录登记造表,报校长室审批)。职务范围的有关集训活动,享受职务津贴后,一般不再考虑训练补贴。体育教师的其它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4、语数包班40元/月、任两班英语的教师补贴:50元/月;担任毕业班语、数、英教学的补贴50元/月;英语三班或两班跨年级、数学两班的教师补贴:60元/月(该项如有重叠,靠最高一档计发,每多一项增加20元/月)。普通术课专职老师跨年级任教的补贴20元/月。
5、书法辅导每课时补贴20元/次(课后每次不少于1小时)。
(二)工作量奖
能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学校所安排的课务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奖励1000元/月。
1、代课补贴:5元/课时;代班务补贴:10元/天。(由教导处按月统计造表,年终结算。较长病假的在不减原来工作量的情况下全包性代课另行计发。)
2、由学校安排的突击性工作节假日加班补贴:40元/天(由具体负责人凭工作量报告登记造表)。各部门、条线职务范围内的常态性工作,利用节假日到校完成的,不再视作加班。
3、一个月中病假累计1—4天减发30元/天,5-10天减发当月工作量奖总额的1/2,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减发当月全部工作量奖;事假1天的减发60元/天,累计2天的,减发200元/天,累计3天的减发当月全部工作量奖。病、事假超过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天数,再按照其它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病、事假期满要及时到校长室销假,同时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医院发票、病历卡等资料,否则视作事假;事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校长室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作旷工;产假超出规定的天数,凭医院证明,作病假处理;丧假、探亲假等超出规定天数的,应事先征得校长室批准,作事假处理。旁系较近亲属辞世给予1天丧假,不在工作量奖中扣减。病、事假实行按月公示制度。
4、工作时间(上午7:30-11:00;下午12:00—4:30<夏令5:00>)内因私临时请假外出的,实行“出门证”制度,由校长室或由校长室委托其他人员批准,由本人到门卫登记好进、出时间。因私临时外出时间每月累计满4小时,视作半天事假处理(以此类推折合成天数在工作质量奖中扣减;因小毛病到卫生院就诊或吊水等的以病历卡或医院发票为准,不视作累计扣减范围;孩子的家长会议一学期一次,不视作扣减范围)。迟到、早退的在20分钟之内的扣减10元/次,超过20分钟,不满1小时的扣减30元/次。
各类请假程序及规定另行制订。
5、教职工不满工作量,其获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应视其承担的实际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扣减。
6、不服从安排到岗工作,无故旷工或擅自离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从重扣发,每天扣发500元。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闲聊等有违职守的行为,一经查实,每次扣发100元。
7、满勤奖:为了鼓励全体教职工出满勤,倡导爱岗敬业精神,教职员工在一学期中,未出现病假、事假和其它各种假期,且因私零星假不超过3次的,时间累计不超过4小时的:奖励200元/学期。
(三)工作质量奖
1、师德文明奖:按照文明办公要求及师德规范要求经月考核合格的:100元/月。(考核细则另行制订。)
2、执行教学常规奖:做到教学“五认真“的,经常规检查合格的:100元/月。(常规检查中,第一次发现在五认真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减发100元,第二次发现问题的减发300元,第三次还有问题的,减发全学期教学常规奖,并全校通报)。
3、学科调研奖
(1)校级调研:分达标奖和优秀奖。
A、达标奖:
所有年级及学科的调研中及格率达到97.5%,优秀率达到35%,低分率小于1%;达到指标的每项奖50元。平均成绩年级第一名奖励50元。
B、优秀奖:
一二年级语数: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80%,低分率小于1%;
三四年级语数英: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60%,低分率小于1%;
五六年级语数英及其他术课: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40%,低分率小于1%;
达到指标的每项奖100元。
(2)区级调研。及格率达到97.5%,优秀率达到35%,低分率小于1%;达到指标每项奖150元,三项全部达到再奖150元。
区调研时,如一个班级只抽取部分试卷,以抽调试卷数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学生成绩不作为奖励依据;如该班一张试卷未抽取,则全班成绩以校调研标准进行奖励。
(3)调研涉及学科、年级、时间由课程中心统筹安排。
(4)质量奖中,一个老师兼几个班的可累计奖励。
4、教科研成果奖(本项指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竞赛)
(1)个人参赛奖:
①由电教中心组织的制作的多媒体课件、案例设计、教学设计(含媒体设计)等评比活动中获奖的:武进区100元,常州市及以上200元,获一等奖的加100元,二等奖的加50元,三等奖的加30元。
②校级组织的或指派参加上级的各类征文,如教育叙事、工会征文活动等,一事一奖,区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每提高或降低一个档次,增、减20元。(学科论文、案例等不再设奖)
③上级指名或学校委派在区级以上大会作学术、经验交流(演示):武进区100元,常州市120元,省级及以上150元。
④网站、影视作品的评比:武进区200元,常州市300元,省级及以上500元。获一等奖的加200元,二等奖的加100元,三等奖加80元。
其它个人参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有校长室确定奖励。
(2)课题研究结题奖励:按正常渠道申报立项,通过专家组评估结题的(教育行政系统),一次性奖励整个课题组,武进区级1000元,常州市级1200元,省级及以上1500元,获优秀成果奖的,一等奖的加300元,二等奖的加200元,三等奖的加100元。由课题组长负责,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课题组不再进行其它评优评先。
参与性课题结题后,视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奖励上述标准的二分之一(立项课题)或三分之一(承担子课题)。
(3)评优课奖:基数为武进区100元,常州市300元,省及以上500元。获一等奖的加200元,二等奖的加100元,三等奖加50元;教育局开展的公开课、示范课、督导评估课、调研课按基数奖励(少先队观摩活动参照执行。由学校牵头为职称晋级教师举行的各级公开课不享受此项奖励)。
(4)镇级骨干教师:享受区级标准的1/2奖励,经考核合格发放两年。
5、辅导学生竞赛奖:(本表适用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逐级选拔或主动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奖给具体负责参赛辅导的老师。)
(1)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成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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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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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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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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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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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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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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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和劳科技等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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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队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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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3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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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5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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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团体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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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一栏中的三个数字分别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胜奖”等视同三等奖。一次竞赛活动中,有多名学生或多件作品同时获奖的,累计奖励。同次赛事中既有个人奖项又有团体奖的,享受奖金高的一头。有几位老师共同辅导的,由具体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合理分派。经校长室批准的校级各条线组织的学生单项竞赛,只奖团体第一名,为30元。
(2)体育竞赛成效奖:
①武进区级田径运动会:
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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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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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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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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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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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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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武进区级球类等单项体育竞赛
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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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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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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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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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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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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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竞赛,如有几人共同训练参赛的,由主教练按贡献大小分摊该项奖金。比赛举办单位每提高一个级别,奖励相应提高一档。
③校级田径运动会,以班为单位奖励年级组前二名:50元,30元。其它单项性体育比赛只奖团体第一名为30元。
④有运动员的班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支持班上运动员按时参加校队集训,并配合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和功课辅导的,视运动员人数、出勤、得分等情况,由体育组老师统计填报给校长室,比赛后给予该班教师相应奖励。
(四)先进荣誉奖
1.个人荣誉奖:
(1)本年度被学校和上级行政部门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综合性荣誉的,校级100元,以上级别由组织评选部门发奖。
(2)被学校或上级行政部门或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评为单项先进个人的,校级80元,以上级别由组织评选部门发奖。
(3)在年度考核中获镇、区级优秀的不再另行奖励。
2.集体荣誉奖:
指通过全校发动,全员参与,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为学校赢得先进荣誉称号的,对全校教师进行奖励。
(1)区素质教育质量评估奖:
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进步奖200元/人。
(2)集体荣誉奖:如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文明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学校、创建学校特色等,根据级别等情况给予300—1000元/人的奖励。此项奖励累计金额原则上不超2000元/人,但根据当年总额使用情况进行调节。
(3)学校安全奖:学校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并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对全校教职工实行奖励:300—500元/人。(该项奖励标准应在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汇总后,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由学校作适当调整。)
五、几项说明:
1、长病假、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计发。
2、实行绩效工资后,所有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的津贴、补贴一律停止执行(苏政办发【2009】84号文件规定)
3、按教育局有关规定:落聘或由于身体原因不再担任中层职务的,按原任职一届延一年享受相应岗位津贴。由于工作失职或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等因素被解除职务的不再发放津贴。
4、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师本人填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具体负责审核的部门统一审核,分管校长审批,经全校公示后,报校长室签发。
5、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年度考核可定为不合格。有其它损害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年度考核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武教人【2009】31号文件精神)。
6、当年退休人员按实考核结算。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后发放。
8、本方案经五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本校原来的奖励办法自行终止。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中心小学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