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遥观中心小学党支部成员
支部书记:吕建伟
组织委员:戚一鸣
宣传委员:周桂芳
其他成员:殷黎明 宋文俭 周小明 戚瑞玉殳永华 王丽萍 费丽霞 戚秋菊 居佳华 许玉华钱学英 王 薇 蒋 雅 李焕弟 章芙芳 张 超 陶 琪
武进区遥观中心小学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检查支部工作计划与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3、组织党员、教职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带领全体党员在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5、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6、参与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积极支持学校行政部门搞好学校各项行政工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学校各项改革和发展;
7、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班长”与各支委之间的关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组织党课学习,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三、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3、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指导本单位群众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单位文化体育生活。
五、党支部文体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治机关和党支部关于青年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校团支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4、组织青年团员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武进区遥观中心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支部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总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2、党支部会议讨论问题,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整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公示的内容要公示一周。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六、党支部决策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支委会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书记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支委会成员共同商议确定。
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书记与支委会成员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3、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党组织重大问题在支委会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裁决。
4、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书记明确分工,负责实施。支委会成员保证监督实施,全体党员积极配合支持实施。